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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31日 星期一

外公投資慘賠 李坤儀告兆豐敗訴

2010/10
前總統李登輝孫女李坤儀,控告兆豐銀行未經已故外公張聞當授權投資金融商品,損失五千四百餘萬元;法院審理後,認定兆豐銀行是受張的長媳蔣珊指示,代為操作選擇權交易,昨天判決李敗訴。

李坤儀外公張聞當生前是代理TOYOTA汽車的「中部汽車公司」董事長,財力雄厚;他二○○七年過世前,在兆豐銀有大筆存款,並在理專建議下投資「黃金及外匯選擇權交易」,後來慘賠一百七十九萬美元,折合台幣約五千四百餘萬元。



李坤儀家人主張,兆豐銀行理專趁外公張聞當生病住院、意識不清時,多次下單投資金融商品買賣,向法院提出還返存款告訴。

兆豐銀行主張,銀行是依照合約內容投資,即使下單時間張聞當已住院,理專也是在張住院之前取得授權處理相關投資交易。

台北地院調查,張聞當往生後,相關繼承人默許由長媳蔣珊為全體繼承人代表,兆豐銀理專也接獲蔣珊的指示,繼續處理選擇權交易,認定銀行有取得合法授權,並非擅自投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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