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姓男子到中國經商,短短半年即賠光資金,在朋友資助下從福建偷渡到金門後,搭機返回台北,因沒有入境紀錄,2年後被戶政機關強制除籍,今年8月父親往生,遺願希望他恢復戶籍,遂向海巡署自首偷渡。檢方發現,他於91年5月偷渡回國,至今10年,已過3年追訴期,因此獲免訴。
年近40歲的黃姓男子,今年8月向海巡署海巡總局偵防隊自首。他供稱,90年11月22日從桃園機場搭機到澳門後轉進中國做生意,但不到半年,就賠光積蓄,想回台灣,卻沒錢到澳門辦台胞證,後來由綽號阿宗男子安排在91年5月從福建廈門「順道」搭漁船偷渡到金門,隔天從金門搭機回到松山機場。
他說,因為偷渡回台,因此沒有入境紀錄,戶政機關並在他出境2年後強制遷籍到戶政事務所,回台10年來他不敢去恢復戶籍,沒能投票,但父親8月生病,往生前希望他能恢復戶籍,送他最後一程,因此自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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