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-01-15 01:44
台中市潭子區五十四歲黃姓男子,十六年前在中國大陸投資失敗,賠了六千萬,十三日見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談論九二共識,聯想到自己的賠錢生意,昨天酒後前往投票,一氣之下怒撕選票;神岡區廿歲首投族誤以私章圈票,自行撕票想再領一張,遭警方依法移由選委會裁罰。
對此,選委會總幹事王秋冬表示,酒後投票撕毀選票,依《選罷法》規定可處五千元到五萬元罰款,因這次選舉最高為總統選舉,還要送中央選委會裁定罰則。
位在潭子區大豐路的台中市第五三二號投開票所,昨天上午十點五十五分傳出民眾撕毀選票案;警方調查,男子黃萬基滿身酒味前往投票,順利領票、圈選後,突然在投票箱時撕毀立委票,監票員立即通知警方處理,經酒測值達一.二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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